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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产发卖有毒无害食物罪的认定尺度是什么?

【发布时间 : 2025-09-24 20:07】 【人气 :

  

  第一百四十四条【出产、发卖有毒、无害食物罪】正在出产、发卖的食物中掺入有毒、无害的非食物原料的,或者发卖明知掺有有毒、无害的非食物原料的食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对人体健康形成严沉风险或者有其他严沉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致人灭亡或者有其他出格严沉情节的!

  出产发卖有毒无害食物罪是指出产者、发卖者违反国度食物卫生办理律例,居心正在出产、发卖的食物中掺入有毒、无害的非食物原料的或者发卖明知掺有有毒、无害的非食物原料的食物的行为。

  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罗了国度对食物卫生的监视办理次序和泛博消费者即不特定大都人的生命、健康。本罪正在客不雅方面表示为,违反国度食物卫生办理律例,发卖的食物掺入有毒、无害的非食物原料或者发卖明知掺有有毒、无害的非食物原料的食物的行为。从体是一般从体,天然人和单元,实行双罚制。客不雅方面只能由居心形成,本罪为行为犯。只需行为人出于居心实施了正在所出产、发卖的食物中掺入有毒、无害的非食物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是掺有有毒、无害物质的食物仍然予以发卖的行为,就形成本罪。不只指行为体例(出产、发卖)选择,无害食物)选择。司法实践中,按照行为的特征具体确定犯罪。

  投放物质罪是指居心投放性、放射性、流行症病原体等物质,风险公共平安的行为。投放物质罪中的投放有毒性物质的行为和出产发卖有毒无害食物罪正在客不雅方面都利用了毒物,而且均风险了公共平安,有必然的不异或者类似之处。二者区此外环节是,出产发卖有毒无害食物罪的目标是获取不法利润,虽然行为人对掺入有毒、无害的非食物原料是明知的,但并不逃求风险成果的发生;投放物质罪的目标是使不特定大都人灭亡或,逃求风险成果的发生。